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

裝潢找設計師 訂定工期 違約金 自保


裝潢找設計師 訂定工期 違約金 自保

工程延誤、建材不符可求償 違約金可訂為總費用10~20%

 
在與設計師簽約的同時,民眾可以在合約書上加註工程期與違約金,避免拖延工期。
康仲誠攝
【周承諺╱台北 報導】日前北市發生民眾找設計師裝潢,約定完工的日子已經到期,卻無法順利入住新屋的狀況。原來裝潢工程只進行到一半,家中斷垣殘壁形同廢墟,設計師早已 不見蹤影,讓裝潢住戶血本無歸。法務專家建議,民眾在簽約時,就可與設計師先訂定工程時間,並規定解約與違約金額,若不幸發生狀況可依契約求償。

民眾在簽訂合約前,必須詳細檢查工程項目與費用,確認工程款項與裝潢材料。
永慶房屋法務部經理吳宜學表示,民眾因裝潢施工延期,卻未能獲得賠償,主要是因為民眾事前並未與設計師在契約上加註工程期,導致日後求償無門。


裝潢契約書保障對策

設計師失蹤拍照存證

吳宜學建議,住戶可在合約上加註工期時間,並制定「違約金」事項。也就是住戶與設計師協議,裝潢無法在時間內完成,或是裝潢建材與合約書上不符,都必須支付「違約金」,而違約金額則可由雙方協議而定,通常可訂定總費用10%~20%。

若是在契約書上並未詳細記載違約條件,民眾可另尋法律途徑保障權益。若廠商已經超過約定之工期還沒完成裝修,可以依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502條、503條請求減少報酬。

簡單來說,就是承攬人因故導致工作逾期,無法完成,定作人(屋主)可以請求賠償因延遲而導致的損害。

倘若民眾遇到最糟糕的狀況,就是設計師與工班「人間蒸發」,無法聯繫到對方。吳宜學建議,民眾可以先到裝潢住處,用照相機拍攝屋內裝潢至一半的狀況,記下日期,可做為施工未完成的證據,並且寄發存證信函「催告」,要求繼續履約。

索取「契約保證票據」

利用存證信函「催告」,可作屋主盡到督促設計師的證明,對於日後訴求法律途徑將更有利。

最後,專家建議民眾在裝修房屋前,一定要請設計師押上「契約保證票據」,也就是1張可以由設計師兌現的支票。此支票通常用來避免裝潢時讓社區公設受到損害的押金。

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,「契約保證票據」若在設計師出現拖延工期時,住戶可要求設計師兌現,補償違約金額,抑或是遇到施工一半設計師「落跑」的現象,可利用「契約保證票據」,訴請法院查詢對方名下資產。

即便找不到人,也可以利用資產查詢方式,讓消費者能獲得一定的補償。
目前國內尚無設計師評定的標準,若想要選擇施工優質的設計師,民眾可以先上網查詢設計師的評價,挑選好的設計師,或是找與房仲單位配合的設計團隊。

報你知 4步搞定合約 別忘納入監工

一般而言,裝潢簽約分成4個步驟;1.文字合約保障、2.合約簽定、3.詳讀合約與4.確認合約內容是否完整。

通常在設計師初步解說平面規劃圖後,與屋主確認整體規劃無誤,才會開始進入簽約的程序,簽約後也才會再針對細節部分提供更多的圖說及工程解說。

7天審閱期 想清楚

特別注意的是,要確認工程契約都含「監工」這項條款,因此簽了設計約,還要簽訂工程約。若無簽署工程約,容易讓設計師推託監工責任,形成漏洞。最後,議定合約不必當日就立即簽訂,屋主有權將合約帶回去仔細詳讀後,確認一切無誤,再與設計師訂定合約。

通常有7天的契約審閱考慮時間,屋主須仔細核對各項工程的單價與數量計算是否合理,再決定是否正式畫押簽約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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