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7日 星期六

Google AdSense第1次及第2次

1
2007年1月~2009年9月

2
2009年10月~2011年10月

2011年12月3日 星期六

父母買房再過戶 最省贈與稅

父母買房再過戶 最省贈與稅
2011/11/15
【聯合報/記者賴昭穎/採訪整理】

周小姐問:我和男友準備在年底步上紅毯那一端,聽說結婚當年父母贈與子女有較高的贈與稅免稅額,而我最近看上一間1500萬元的房子,父母想幫我買下來當作新房,請問如何規畫比較能節省贈與稅?

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莊瑜敏答: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每人每年有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,贈與對象沒有特別限制;此外,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的財物,只要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,也不課贈與稅。

因此,如果妳和男友在今年結婚,周爸爸和周媽媽今年只要沒有贈與其他人財產,父母兩人可各自贈與320萬元(220萬+100萬)給妳,統統不需要課贈與稅。

若妳的爸媽各自贈與妳750萬元作為購屋基金,會各自超過贈與免稅額430萬元(750萬-320萬),依法必須繳納10%的贈與稅;也就是說,你父母必須各自繳交贈與稅43萬元(430x10%),合計繳稅86萬元(43萬x2)。

不過,妳爸媽如果採用另一種方式贈與財產給妳,就可以達到節稅的效果。這種做法是由妳的父母親先出錢買下這一間房子,之後再把房子過戶到妳名下,就可以享受節稅的利益。


會產生差異的原因在於,稅法規定,如果捐贈現金給妳,計算贈與價值必須以現金計算;但如果捐贈的是不動產,贈與價值則是「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」。

一般來說,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的總和,都低於房屋的市價,贈與價值低,要繳的贈與自然就比較少。

舉例來說,如果妳要買的房子位在台北市,儘管市價1500萬元,但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加起來可能只有700萬元。

由於父母兩人合計有640萬元贈與免稅額,等於超出免稅額60萬元(700萬-640萬),只需繳稅6萬元(60萬x10%)。一來一往之間稅金差了80萬元(86萬-6萬)。

富人避奢稅 豪宅轉贈妻兒 只需繳贈與稅土增稅 「省很大」


【蔡佩蓉╱台北報導】奢侈稅上路至昨滿半年,根據過戶資料,北市5大知名豪宅中,僅勤美璞真1戶恐遭課徵奢侈稅,前屋主即為自然美創辦人蔡燕萍,帝寶、信義之星則出現多筆贈與案例,業者認為,豪宅客重新調整家族資產配置,是避奢侈稅的前期動作。

地政資料顯示今年贈與移轉件數,創歷年新高,「贈與」即為避開奢侈稅的巧妙方式。建國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劉坤圖指出,根據財政部訂定的奢侈稅法令,所有權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,若持有超過1戶不動產、未滿2年移轉,即符合課徵10~15%奢侈稅的資格;但現在可用陌生贈與或親屬贈與,再轉售房屋避開奢侈稅。 

劉坤圖說,最常見的是贈與給已成年子女,只要名下沒不動產,等於就是自用住宅,雖然需要繳納10%贈與稅,但10%稅率是以公告現值換算,再加上繳土增稅、契稅還是「省很大」。 

無產等於自用

信義之星有2戶贈與案例,除克緹國際陳武剛「夫妻贈與」給妻子黃麗穗,也有母親贈與兒子,觀察帝寶近4個月移轉資料,則是寶成集團千金蔡依珍獲贈1戶媽媽贈與的房屋。業者指出,夫妻贈與可能是要減免土增稅,不過一般贈與案例,只要受贈者名下沒有不動產,就有可能是為了避稅。 

傳蔡燕萍被課

此外,帝寶也有1間以「信託」方式移轉所有權的房屋,美商ERA不動產研究中心經理李恆宇說,信託不等於贈與,可以暫時不須繳納移轉房屋所須繳的稅,也可避免房屋被強制執行,常見於高資產人士用來降低不動產被強制執行的風險。

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

預售屋過戶到出售不滿1年 要課奢侈稅

2011/11/30
【聯合報/賴昭穎採訪整理】
夏先生問:3年前我為了投資,花2000萬元在台北市購買一間預售屋,預計下個月底前交屋。最近有多個買家開出高價想買這間房子,想請問:雖然我下月底才過戶,但我實際買預售屋的時間已經超過2年,這樣轉手還會被課奢侈稅嗎?

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瑜敏會計師答:如果你持有的預售屋於今年12月底辦妥房屋及土地過戶登記,並於明年初賣掉這間房子,因為你12月才過戶登記取得房屋的所有權,距明年出售的期間不滿1年,加上這間房子是投資用途,不適用奢侈稅的豁免條款,因此依法必須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報繳15%的奢侈稅。
也就是說,如果你這間房子賣了3000萬元,依規定要繳交450萬元奢侈稅(3000萬的售價x15%) 。

除此之外,你賣掉的房地,除了土地部分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,房屋部分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,也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額,納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

6月實施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(奢侈稅條例)規定,排除不在課稅範圍的情形,不動產所有權人銷售持有2年以內(含2年),在國內的房屋及土地,都必須向國稅局報繳奢侈稅;持有1年以內稅率15%,持有超過1年、2年以內稅率10%。

如果購買預售屋於過戶登記後出售,出售時(以訂約日為準)距預售屋過戶登記日不滿2年,除非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該處自住房地,並辦妥戶籍登記,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否則仍應繳納奢侈稅。

要注意的是,如果你在預售屋完工交屋過戶登記前,出售名下持有的預售屋,這就屬於移轉「權利」,不論持有時間長短,統統不用課奢侈稅;不過,依所得稅法規定,出售「權利」所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,必須課徵綜合所得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