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本報記者許俊偉/台北報導】
2014.05.19 04:41 pm
給薪名目百百種
先看梁小花 「本薪、伙食或表現津貼…統統算工資」
再看王大花 「三節、紅利或年終獎金…雇主可不發」
許多勞工日忙夜也忙,假日還加班,卻因沒詳看薪資表,工資、福利縮水都被蒙在鼓裡。
群創光電員工「梁小花」的薪資單,琳瑯滿目的給薪名目讓人「霧煞煞」眼花撩亂。不少勞工因「梁小花事件」,開始關心自己的薪水,但拿出平時「不屑一顧」的薪資單仔細端倪,卻是「有看沒有懂」,霧裡看花。
究竟哪些津貼、加給是「工資」?基本工資涵蓋的薪水名目為何?「聯合報」特別以資訊圖表教勞工看懂你的薪資單,立委今天則將要求勞動部到立法院專案報告說清楚。
根據勞基法,「工資」是勞工工作獲得的報酬,包括薪金、加班費、每月固定發給的經常性獎金、津貼和加給等,因此,「工資」不限底薪或本薪。
圖/聯合報提供
勞動部說,像梁小花的薪資單,除了本薪,伙食和表現津貼是雇主每月固定發給的經常性給與,都算「工資」。
再以王大花(化名)為例,不管王大花是否因遲到早退、業績未達標準而沒拿到全勤或績效獎金,這類獎金因也是雇主每月固定發給,算「工資」;加班費是勞工工作的報酬,當然是「工資」。
不過,像三節節金、年終獎金或紅利,並非強制性發給,雇主可發、可不發,屬工資外的福利;其他像差旅費和子女教育補助費,非每個人都有、也非每月固定發給,也不列入「工資」。
至於基本工資,以「工資」為計算基準,須高於政府公告的金額(今年七月將從一萬九○四七元,調高到一萬九二七三元),就算某月沒拿到全勤或績效獎金,加總的「工資」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但因勞基法施行細則明定基本工資是勞工在正常工時內報酬,「工資」中的加班費不列入基本工資。
面談薪水 搞清工資或底薪
特別提醒勞工,由於底薪只是「工資」的一部分,且勞工實際每月所得會因另有紅利或節金的非經常性給與而高於「工資」,面談薪水時,一定要跟雇主確認,談好的金額是「工資」、底薪或是全部月所得。
【2014/05/19 聯合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