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

實價登錄/贈屋節稅?小心反虧錢

實價登錄/贈屋節稅?小心反虧錢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游智文/台北報導】
2014.03.29 04:02 pm


國內不動產贈與成風潮,繼去年全台贈與件數衝破5萬件大關後,今年1月再以7737件寫下單月歷史新高。國人熱衷贈屋,主要是為了節稅,但很多人不曉得,實價登錄上路後,買屋贈與未必划算,未來子女要賣屋 ,不僅省下的稅得吐出來,可能得加倍奉還

近來已有不少案例,有人發現反而要繳更多的稅,四處求助,但來不及。北區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,這就像開車闖進單行道,被警察攔了下來,表示要退回去一樣,警察不可能不開單。他呼籲民眾買房前,一定要做好財稅規畫。

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,買房贈與子女,是近年富爸爸最愛的一種移轉財富手法。主要是贈與稅是以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土地公告現值,和房屋評定現值作為課稅基準,相較於現金贈與,可省下不少贈與稅。

這是合法節稅,而且在過去,子女如想出售,由於也是以官方公告價值加乘標準稅率方式,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,因此不會有稅賦加重情況。但在實價登錄實施後,情況已不同。

在實價原則下,未來受贈的子女出售房子,必須以實際獲利申報,國稅局算法是,實際出售金額直接減掉當時接受贈與時的公告價值,一個是市價,一個是公告價值,相減之下,所得非常驚人,併入綜所稅往往得繳交巨額所得稅。

陳俊宏舉例,一位富人兩年多前在大安區買了一間豪宅後,以贈與名義登記在兒子名下,日前再以約2億元出售。當時土地公告現值3000萬元,房屋評定2000萬元,合計5000萬元,採取贈屋方式,扣除免稅額,贈與稅僅約456萬元。

相較現金贈與,當時大約省下1200萬元贈與稅,但是今年申報財產交易所得,必須以當年的公告價值5000萬元,作為取得成本,等於豪宅獲利1.5億元,扣掉父母合併免稅額440萬元,再拆出房屋部份申報,約需繳交2400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稅,算算反而比現金贈與方式多交了900萬左右的稅,兩年房子增值獲利幾乎全部都繳了稅,等於白忙一場。

台中七期也有一例,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說,一位民眾三年前花1800萬買了一間房子贈與兒子,公告價值約600萬元,只繳38萬元贈與稅。去年房子以2000萬元賣掉,表面上賺了200萬元,但近日找人申報綜所稅,計算之後,得繳168萬元財產交易所得,等於沒賺還倒賠6萬元,大呼划不來。


實價登錄/長期持有 減輕傷害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游智文/台北報導】
2014.03.29 04:02 pm


實價登錄上路後,許多人發現,買屋贈與子女省了贈與稅,讓子女面臨沉重財產交易所得稅。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,已經採取贈與方式節稅的人,現在已回不了頭,唯一的解套方式,就是長期持有,持有愈久,傷害愈低

陳俊宏解釋,財產交易所得稅只課房屋部份,房屋會折舊,土地會增值,持有時間愈久,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差距就會愈大,將來出售獲利,房屋獲利占比會愈來愈小,報稅金額就會逐步減少。

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建議受贈子女,儘可能保留一切可以列舉成本的相關單據,譬如仲介費、代書費、土地增值稅、印花稅、契稅等,都可以全額抵扣,另外裝潢整修費用,只要有發票也可認定扣除,金額或許不多,但不無小補。

徐佳馨表示,實價登錄上路,對贈與節稅不利,如果打算給子女長期自住,不打算出售,贈與仍是節稅好方式,如果仍是打算透過不動產贈與移轉財富,希望仍能出售獲利了結,可選擇土地持分大,房子沒什麼價值的老公寓,因房子價值低,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也不會太重。

【2014/03/29 聯合晚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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